注意事項

產品資訊

產品名稱:

Lexmark CX331adwe;Lexmark CX431adw、Lexmark CX431dw;Lexmark MC3224adwe、Lexmark MC3224dwe、Lexmark MC3224i;Lexmark MC3326adwe、Lexmark MC3326i;Lexmark MC3426adw、Lexmark MC3426i、Lexmark XC2326 多功能複合機

機器類型:

3500

機種:

285、485、685、876、8c6、8c9

版本注意事項

2021 年 3 月

下列各段文字如與當地法規歧異時,於該地不適用之: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僅以「現狀」提供本出版品,不含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性及針對特定目的適用性之暗示性保證。有些州禁止於特定交易中拒絕為明示或暗示之保證,因此,本份聲明不一定適用於 台端。

本出版品中,可能會有技術上或印刷上之錯誤。本處所提供之資料會定期進行變更;該等變更會併入其後發行的版本。所有論述之產品或程式,亦隨時有可能進行改進或變更。

本出版品中所提及的產品、程式或服務,並不表示製造商將使其可適用於所有國家/地區。所有提及的產品、程式或服務,並無明示或暗示僅能使用該等產品、程式或服務。凡功能相當之產品、程式或服務,於不侵害任何現有智慧財產權下均可替換使用。除製造商另有明示外,結合其他產品、程式或服務之操作評估與查驗,屬使用者之責任。

如需 Lexmark 技術支援,請造訪:http://support.lexmark.com

有關 Lexmark 使用本產品隱私權聲明政策的訊息,請造訪 www.lexmark.com/privacy

如需耗材和下載相關資訊,請造訪:www.lexmark.com

© 2019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版權所有,翻製必究。

商標

Lexmark、Lexmark 標誌及 MarkNet 是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在美國和 (或) 其他國家/地區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Gmail、Android、Google Play 及 Google Chrome 是 Google LLC 的商標。

Macintosh, Safari, and AirPrint are trademarks of Apple Inc., registered in the U.S. and other countries. App Store and iCloud are service marks of Apple Inc., registered in the U.S. and other countries. Use of the Works with Apple badge means that an accessory has been designed to work specifically with the technology identified in the badge and has been certified by the developer to meet Apple performance standards.

Mopria® 文字商標是 Mopria Alliance, Inc.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及/或未註冊商標。嚴禁未經授權使用。

PCL® 是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的註冊商標。PCL 是 Hewlett-Packard 公司所設計,附在印表機產品中的一組印表機指令 (語言) 及功能。此印表機的設計目的是要與 PCL 語言相容。意即印表機可以辨識在不同應用程式中使用的 PCL 指令,並模擬與指令相對應的功能。

PostScript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國及 (或) 其他國家已經註冊之商標。

Wi-Fi® 和 Wi-Fi Direct® 是 Wi-Fi Alliance® 的註冊商標。

所有其他商標為其個別所有人之財產。

版權注意事項

您可以透過安裝軟體光碟上的 CD:\NOTICES 目錄,檢視與本產品相關的所有版權注意事項。

高溫警告標籤

此符號表示該表面或元件會發熱。

請當心:為避免被發熱表面或元件燙傷的危險,請先讓該表面或元件冷卻之後再觸摸。


噪音干擾程度 (Noise emission levels)

下列測量單位係依 ISO 7779 規定製出,並依 ISO 9296 規定提出報告。

請注意: 某些模式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1 公尺平均音壓,dBA

列印

單面,黑白:49 (MC3224);50 (CX331adwe、MC3326a);51 (CX431、MC3426、XC2326)
單面,彩色:51 (CX331、MC3224、MC3326a);52 (CX431、MC3426、XC2326)
雙面,黑白:49 (CX331、MC3224、MC3326);50 (CX431、MC3426、XC2326)
雙面,彩色:50 (MC3224);51 (CX331、MC3326);52 (CX431、MC3426、XC232)

掃描

黑白:46 (MC3224dwe);50 (CX331、MC3224adwe、MC3224i、MC3326);55 (CX431、MC3426、XC2326)
彩色:40 (MC3224dwe);44 (CX331、MC3224adwe、MC3224i、MC3326);51 (CX431、MC3426、XC2326)

複印

黑白:50 (MC3224dwe);53 (CX331、MC3224adwe、MC3224i、MC3326);56 (CX431、MC3426a、XC2326)
彩色:49 (MC3224);50 (CX331adwe、MC3326);54 (CX431、MC3426、XC2326)

備妥

14


上述數值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參閱 www.lexmark.com,取得目前的值。

產品丟棄處置

請勿將印表機或耗材以處理一般家庭廢棄物的方式來處置。請洽詢您當地的管理單位,以瞭解處置和回收選擇。

送回 Lexmark 碳粉匣以重複使用或資源回收

「Lexmark 碳粉匣回收計劃」可讓您免費送回用過的 Lexmark 碳粉匣,以利重複使用或資源回收。送回的 Lexmark 空碳粉匣百分之百都會重複使用或回收分解。用來送回碳粉匣的包裝箱同樣會進行回收。

若要送回 Lexmark 碳粉匣以重複使用或資源回收,請遵循下面方式:

  1. 前往 www.lexmark.com/recycle

  2. 選取您要回收利用的產品。

台灣廢乾電池回收標誌注意事項

依台灣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五條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乾電池製造或輸入業者,乾電池裝配於物品中,且隨該物品銷售、贈送或促銷予消費者,得於該物品之個包裝、標籤或說明書上,標示回收標誌及回收標誌相鄰處說明「廢電池請回收」字樣。廢乾電池之回收標誌圖樣及回收標誌相鄰處說明字樣如下所示。請您將廢棄之乾電池送到標示可提供廢電池回收的廠商以提供正確的廢電池處理方法。

台灣電池回收標誌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BSMI) 電池聲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BSMI) 電池聲明

Taiwan RoHS information 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

適用於印表機、雷射印表機、多功能複合機或多功能印表機。

Applies to Printer, Laser Printer, Multifunction Machine, or Multifunction Printer.

型號(型式):請參閱「注意事項」章節或「控管資訊」章節。

Type designation (Type): Please see the “Notices” section or the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ection.

單元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Pb)

(Hg)

(Cd)

六價鉻

(Cr+6)

多溴聯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電路板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電源供應器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電源線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連接器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機械組件—軸,滾軸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機械組件—馬達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機械組件—其他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液晶/LED顯示面板

dash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white circle

備考1.〝white circle〞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2.〝dash〞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易受靜電傷害的注意事項

本符號指出易受靜電傷害的組件。尚未在遠離這些符號的區域中觸摸金屬表面之前,請勿觸摸這些符號附近的區域。

執行維護作業時(例如:清除夾紙或更換耗材),為防止靜電放電受損,請在觸摸印表機內部區域之前先觸摸印表機外部的金屬框架,即使沒有符號,也應該這麼做。

ENERGY STAR(能源之星)

自製造日期起,不論在產品本身或是在起始畫面附上 ENERGY STAR 標幟的任何 Lexamrk 產品,均須通過認證符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ENERGY STAR(環境保護署能源之星)的各項規範。

Energy Star 標誌

溫度資訊

操作溫度與相對濕度

10 至 32.2°C(50 至 90°F),以及相對溼度 8 至 80%
-40 至 40°C(60 至 90°F),以及相對溼度 8 至 80%
最高濕球溫度2:26.7°C (80.1°F)
非冷凝環境

印表機 / 碳粉匣 / 成像組件長期存放1

印表機 / 碳粉匣 / 成像組件短期出貨

-40 至 40°C(-40 至 104°F)


雷射聲明

本印表機係經過美國核可,符合 DHHS 21 CFR,Chapter I,Subchapter J 規定的 I (1) 級雷射產品;在美國以外的地區,為符合 IEC 60825-1 規定的 I 級雷射產品:2014。

根據 I 級雷射產品的規定,這類產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使用者只要以正確的方法操作及維護保養,並依照先前所述之維修方式進行修護,此印表機與其雷射系統絕不會產生 I 級以上的放射線,而對人體造成傷害。此印表機具有無法維修的列印頭組件,內含具有下列規格的雷射:

類別:IIIb (3b) AlGaAs

額定輸出功率(毫瓦):8

波長(奈米):770–800

耗電量

產品耗電量

下表記錄本產品的耗電量性質。

請注意: 某些模式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模式

說明

耗電量(瓦)

列印

本產品即將從電子式輸入產生紙本輸出。

單面:385 (MC3224);395 (CX331、MC3326);400 (CX431、MC3426、XC2326)
雙面:260 (MC3224);275 (CX331、CX431、MC3326、MC3426、XC2326)

複印

本產品即將從紙本原始文件產生紙本輸出。

385 (CX331、MC3224、MC3326);395 (CX431、MC3426、XC2326)

掃描

本產品即將掃描紙本文件。

22 (MC3224adwe、MC3224i);24 (CX331、MC3324);21 (CX431、MC3426、XC2326)

備妥

本產品正在等待列印工作。

17 (CX331、MC3224、MC3326);17.5 (CX431、MC3426、XC2326)

睡眠模式

本產品正處於高度節能模式。

1.1 (CX331、MC3224、MC3326);1.3 (CX431、MC3426、XC2326)

休眠

本產品正處於低度節能模式。

不適用

關閉

本產品的電源線目前插入電源插座,但電源開關呈關閉狀態。

0.1


上表中所列的耗電量是以平均時間作為測量單位。瞬間用電量可能實際上要高於平均值。

上述數值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參閱 www.lexmark.com,取得目前的值。

睡眠模式

本產品附有節省能源模式設定,該模式稱為睡眠模式。「睡眠模式」藉由降低長時間不作用時的耗電量,來節省能源。當本產品不作用期間達到指定時段之後,「睡眠模式」就會自動啟動,而該指定時段稱為睡眠模式逾時

以下是本產品的出廠預設「睡眠模式逾時」值(以分鐘計):

15


您可使用配置功能表來修改「睡眠模式逾時」值,該值介於 1 分鐘與 120 分鐘之間。如果列印速度小於或等於每分鐘 30 頁,則可以將逾時設定為最多 60 分鐘。將「睡眠模式逾時」設成較低的值可以降低能量消耗,但會使產品的回應時間變長。將「睡眠模式逾時」設成較高的值可以加速回應時間,但會使用較多的能源。

休眠模式

本產品設計附有超低電源運作模式,稱為休眠模式。在「休眠模式」下運作時,所有其他系統和裝置都會以安全方式關機。

您可以下列任一種方式,進入「休眠」模式:

本產品在所有國家或地區的「休眠逾時」出廠預設值

3 天


印表機在列印工作後進入「休眠」模式之前的等待時間,您可以在一小時至一個月之間進行修改。

EPEAT 註冊成像設備產品的注意事項:

關閉模式

如果本產品的關閉模式仍會消耗少量電源,這時若想完全停止產品繼續消耗電源,請從電源插座拔除電源線。

能源總用量

預估產品的能源總用量,有時頗有用處。由於電源用量聲明是以瓦 (Watt) 作為電力單位,因此電源用量的計算應乘以產品在每個模式下所花費的時間,才能計算出能源用量。產品的能源用量總計是每個模式的能源用量總和。

電信通訊終端設備法規注意事項

本節包含有關內含類比傳真卡之產品的法規注意事項。

Lexmark 法規類型/型號:

LEX-M14-002

無線產品控管注意事項

本節內容僅適用於無線機種相關注意事項。

若不確定您的機種是否為無線機種,請前往 http://support.lexmark.com

組合元件注意事項

無線型號包含下列組合元件之一:

Lexmark 法規類型/型號 LEX-M07-001;FCC ID:IYLLEXM07001;IC:2376A-LEXM07001
Lexmark 法規類型/型號 LEX-M08-001;FCC ID:IYLLEXM08001;IC:2376A-LEXM08001

若要確定您的特定產品中所安裝的組合元件,請參閱您實際產品上的標籤。

暴露於無線電頻輻射

本裝置的輻射輸出功率遠低於 FCC 及其他無線電管理機構的無線電頻暴露限制。本裝置使用者與天線之間至少應保持 20 公分(8 英吋)的距離,才符合 FCC(美國聯邦電信委員會)及其他管理機構的無線電頻暴露要求。

Taiwan NCC RF notice statements

NCC型式認證設備注意事項

台灣低功率射頻電機設備之使用注意事項

依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使用此產品時應避免影響附近雷達系統之操作。

高增益指向性天線只得應用於固定式點對點系統。

美國聯邦電信委員會 (FCC) 相容資訊聲明

本設備經測試後證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篇所規定之乙類數位裝置之限制。操作時可能發生下列狀況:(1) 本裝置可能不會造成有害干擾;及 (2) 本裝置必須接受所接收之任何干擾,包括可能導致非所要操作之干擾。

FCC 乙類限制之設計目的,在於提供設備係安裝於住家時所產生有害干擾之合理防護。本設備會產生、使用及可能發射無線電頻率能量,若未依指示安裝及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產生有害干擾。然而,無法保證在特定的安裝中不會發生干擾。若此設備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可通過關閉和開啟設備來檢測),建議用戶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來嘗試修正干擾:

未能使用建議使用之纜線或在未經授權之情形下變更或修改本設備,此等行為所致無線電或電視干擾,製造商概不負責。未經授權之變更或修改,可能致使使用者喪失操作本設備之權限。

請注意: 為確保遵循乙類運算裝置電磁干擾 FCC 法規,請採用有適當防護與接地之纜線,例如:Lexmark 材料編號 1021231(平行連接)或材料編號 1021294(USB 連接)。若以未適當防護與接地之纜線替代,則可能違反 FCC 法規。

關於本遵循資訊聲明,如有任何疑問,請寄至:

Director of Lexmark Technology & Services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740 West New Circle Road

Lexington, KY 40550

電話:(859) 232–2000

電子郵件:regulatory@lexm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