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產品資訊

產品名稱:

Lexmark XC9225、XC9235、XC9245、XC9255、XC9265

機器類型:

7559

機型:

098, 198, 398, 598, 798

版本注意事項

2018 年 9 月

下列各段文字如與當地法規歧異時,於該地不適用之: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僅以「現狀」提供本出版品,不含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性及針對特定目的適用性之暗示性保證。有些州禁止於特定交易中拒絕為明示或暗示之保證,因此,本份聲明不一定適用於 台端。

本出版品中,可能會有技術上或印刷上之錯誤。本處所提供之資料會定期進行變更;該等變更會併入其後發行的版本。所有論述之產品或程式,亦隨時有可能進行改進或變更。

本出版品中所提及的產品、程式或服務,並不表示製造商將使其可適用於所有國家/地區。所有提及的產品、程式或服務,並無明示或暗示僅能使用該等產品、程式或服務。凡功能相當之產品、程式或服務,於不侵害任何現有智慧財產權下均可替換使用。除製造商另有明示外,結合其他產品、程式或服務之操作評估與查驗,屬使用者之責任。

如需 Lexmark 技術支援,請造訪:http://support.lexmark.com

如需耗材和下載相關資訊,請造訪:www.lexmark.com

© 2017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版權所有,翻製必究。

商標

Lexmark、Lexmark 標誌及 MarkNet 是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地區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Google Cloud Print 和 Google Chrome 是 Google Inc. 的商標

Macintosh、Mac 標誌及 Safari 是 Apple Inc. 的商標。

Microsoft、Windows 及 Internet Explorer 是 Microsoft 公司集團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商標或商標。

Mopria®、Mopria® 標誌及 Mopria® Alliance 標誌是 Mopria Allianc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商標和服務標章。嚴禁未經授權使用。

PCL® 是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的註冊商標。PCL 是 Hewlett-Packard 公司所設計,附在印表機產品中的一組印表機指令(語言)及功能。此印表機的設計目的是要與 PCL 語言相容。意即印表機可以辨識在不同應用程式中使用的 PCL 指令,並模擬與指令相對應的功能。

PostScript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已經註冊之商標。

所有其他商標為各個所有人之財產。

AirPrint 和 AirPrint 標誌是 Apple, Inc. 的商標。

版權注意事項

您可以透過安裝軟體光碟上的 CD:\NOTICES 目錄,檢視與本產品相關的所有版權注意事項。

高溫警告標籤

此符號表示該表面或元件會發熱。

請當心:為避免被發熱表面或元件燙傷的危險,請先讓該表面或元件冷卻之後再觸摸。


噪音干擾程度 (Noise emission levels)

下列測量單位係依 ISO 7779 規定製出,並依 ISO 9296 規定提出報告。

請注意: 某些模式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1 公尺平均音壓,dBA

列印

單面:50 (XC9225);51 (XC9235);52 (XC9245、XC9255);5 (XC9265)
雙面:51 (XC9225、XC9235);53 (XC9245);54 (XC9255);56 (XC9265)

掃描

54 (XC9225); 55 (XC9235); 56 (XC9245, XC9255); 57 (XC9265)

複印

53

備妥

25 (XC9225, XC9235); 26 (XC9245); 29 (XC9255); 28 (XC9265)


上述數值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參閱 www.lexmark.com,取得目前的值。

易受靜電傷害的注意事項

本符號指出易受靜電傷害的組件。尚未在遠離這些符號的區域中觸摸金屬表面之前,請勿觸摸這些符號附近的區域。

溫度資訊

工作環境溫度

攝氏 10 到 30 度(華氏 50 到 86 度)

裝運溫度

攝氏 -10 到 40 度(華氏 14 到 104 度)

儲存溫度與相對濕度

攝氏 -10 到 40 度(華氏 14 到 104 度)

15 到 85% RH(相對濕度)


雷射聲明

本印表機係經過美國核可,符合 DHHS 21 CFR,Chapter I,Subchapter J 規定的 I (1) 級雷射產品;在美國以外的地區,為符合 IEC 60825-1 規定的 I 級雷射產品:2014.

根據 I 級雷射產品的規定,這類產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本印表機所採用之 IIIb (3b) 級 AlGaAs 雷射在 770 至 800 或 775 至 800 奈米 (nanometer) 波長範圍內運作時通常為 25 毫瓦特 (milliwatt),且含括在不可修復列印頭組件中。 使用者只要以正確的方法操作及維護保養,並依照先前所述之維修方式進行修護,此印表機與其雷射系統絕不會產生 I 級以上的放射線,而對人體造成傷害。

雷射通知標籤

本印表機貼有下列雷射通知標籤:

雷射通知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