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始文件面朝上且短邊朝前載入「自動送件器」,或面朝下放在掃描器玻璃面板上。
請注意: 請不要將明信片、相片、小物件、專用透明投影膠片、相紙或太薄的列印材質(例如:從雜誌剪下的紙張)載入「自動送件器」。請將這些掃描物件放在掃描器玻璃面板上。 |
如果您要將文件載入 ADF,請調整紙張導引夾。
從首頁畫面,觸控 Fax(傳真)。
使用觸控式螢幕或鍵台輸入傳真號碼或捷徑。
若要新增收件人,請觸控 Next Number(下一個號碼),然後輸入收件人的電話號碼或捷徑號碼,或搜尋通訊錄。
請注意: 若要在傳真號碼中加入撥號暫停,請按![]() |
觸控 Fax It(立即傳真)。
印表機驅動程式的傳真選項可讓您「列印到傳真」,意思是印表機會將排入佇列的文件當做傳真來傳送,而不會將它列印出來。此傳真選項的功能與一般傳真機功能一樣,不過,它是透過印表機驅動程式(而不是印表機控制面板)來操控的。
開啟文件,然後按一下檔案 > 列印。
選取印表機,然後導覽至:
內容 > 傳真標籤 > 啟動傳真
在「傳真號碼」欄位中,輸入收件人的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可手動輸入或透過「電話簿」功能來輸入。
如有必要,請在「撥號前導碼」欄位中輸入前導碼。
選取適當的紙張尺寸和紙張列印方向。
如果您要在傳真上附加封面,請選取傳真內容包括封面,然後輸入適當的資訊。
按一下確定。
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