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送件器 (ADF) | 掃描器玻璃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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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動送件器」適用於處理多頁,包括雙面列印頁面在內。 | ![]() 掃描器玻璃面板適用於單一頁面或書籍頁面、小物件(如明信片或相片)、專用透明投影膠片、相紙或較薄的材質(例如:雜誌剪報或薄磅非碳表單)。 |
將文件面朝上載入「自動送件器」,並讓短邊先行載入。
「自動送件器」進紙匣最多可放入 75 張普通紙。
掃描尺寸可從 76 x 139 公釐(3.0 x 5.5 英吋) 至 215 x 355 公釐(8.5 x 14 英吋)。
掃描混合頁面尺寸(Letter 紙張和 Legal 紙張)的文件。
掃描材質重量是從 52 至 120 g/m2(14 到 32 磅)。
請不要將明信片、相片、小東西、專用透明投影膠片、相紙或細薄材質(如雜誌期刊剪報)載入「自動送件器」。請將這類物件放在掃描器玻璃面板上。
將文件面朝下放在掃描器玻璃面板的左上角。
掃描或複印文件的上限是 215 x 355 公釐(8.5 x 14 英吋)。
複印書籍的厚度上限是 25 公釐(1 英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