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mark 是注重環保的公司,支持使用專為應用在雷射(電子顯像)印表機而製造的辦公室再生紙。1998 年,Lexmark 向美國政府提出一項研究報告,證明美國主要造紙廠所製造的再生紙在送紙作業上與非再生紙的情況一樣良好。但是報告中無法保證所有 再生紙在送紙時都很順利。
Lexmark 利用針對不同溫度和溼度條件的室內測試,以再生紙(20–100% 含有消費者使用後廢棄物)以及全球製造的各種測試紙張不斷測試其印表機。Lexmark 找不到拒用現有辦公室再生紙的理由,但是一般而言,以下資產指引適用於再生紙。
包含溼度低 (4–5%)
適當的平滑度(100–200 Sheffield 單位,或歐洲的 140–350 Bendtsen 單位)
請注意: 有些更平滑(例如 24 磅雷射印表機紙張,50–90 Sheffield 單位)和更粗糙(例如高級棉紙,200–300 Sheffield 單位)的紙張已經過改良,不論表面是何種材質,都能夠搭配雷射印表機使用。使用這些類型的紙張前,請洽詢您的紙張供應商。 |
適當的紙張間摩擦係數 (0.4–0.6)
在送紙方向中有足夠的彎曲阻力
再生紙、重量較輕的紙張(<60 g/m2 [16 磅] 沒有表面覆膜塗佈的雪銅紙)及/或厚度較低(<3.8 密耳 [0.1 公釐])的紙張,以及裁切成短紋理以應用於印表機直式(或短邊裝訂)送紙的紙張,其彎曲阻力可能低於可靠的送紙作業所需要的阻力。在將這些類型的紙張用於雷射(電子顯像)列印時,請洽詢您的紙張供應商。 請記住,這些僅為一般指引,符合這些指引的紙張仍可能在任何雷射印表機中造成紙張送紙問題(例如,如果紙張在正常列印情況下過度捲曲)。